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5-2027年国旗道旗系列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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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5-2027年国旗道旗系列工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YLZB-2024-15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5-2027年国旗道旗系列工作服务项目
三、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3040000 市容管理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79950.00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备注:
(1)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1.1 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按格式要求签署《公平竞争承诺书》;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对参加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可提供有效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款凭证);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1.参加投标登记时请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附表1)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http://www.gdylzb.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范围;采购过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仅为参考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290号17号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据收款收据。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5时00分(14时30分开始收标)。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290号17号铺。
十一、磋商时间:2024年12月9日15时00分。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290号17号铺。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联系方式:020-34983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290号17号铺
联系方式:020-39078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0-39078039
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5-2027年国旗道旗系列工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YLZB-2024-15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5-2027年国旗道旗系列工作服务项目
三、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3040000 市容管理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79950.00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服务期限 | 供应商数量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5-2027年国旗道旗系列工作服务项目 | 1项 | 97995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
(1)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1.1 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按格式要求签署《公平竞争承诺书》;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对参加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可提供有效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款凭证);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1.参加投标登记时请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附表1)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http://www.gdylzb.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范围;采购过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仅为参考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290号17号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据收款收据。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5时00分(14时30分开始收标)。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290号17号铺。
十一、磋商时间:2024年12月9日15时00分。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290号17号铺。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联系方式:020-34983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290号17号铺
联系方式:020-39078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0-3907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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